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厨具、健身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5-16845),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厨具、健身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厨具、炊具及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1.2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3 项目预估规模:******.16元(含税);
1.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1.5交货地点:山西省(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元(含税)】,各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09月01日以来) 投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累计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框架合同,如框架合同中已明确框架金额,以框架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框架金额,则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报名联系人注意查收。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招标人召开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B楼3楼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文件邮寄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6.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 【样品的递交】
7.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2检测相关费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服采购系统(************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140号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柳青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227
招标人:******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