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4月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穿越(下穿或上跨或并行)运营************************办公室出具的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确认和营业线施工经验、业绩安全审查意见。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书(均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参建单位信息,目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均无法体现项目类型,投标人可补充提供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需包含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传至诚信库竣工验收证明模块)
自2023/04/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4/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1/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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