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五五”时期湖南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编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委员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精心组建专班组,并对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委员会所有。
三、委托事项
1、对《湖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并综合起草《湖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
2、对《湖南省“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规划范围、目标定位、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并综合起草《湖南省“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前期课题研究总报告。
3、编制《湖南省“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全面分析湖南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时代背景与总体要求,提出重点共性任务,明确不同特殊类型地区范围和个性目标任务,提出相应政策措施。
四、经费预算
不超过70万元。
五、遴选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处,逾期不予受理。
2******委员会网站(fgw.hunan.gov.cn)下载《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认真填写并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提交所有资料评审后将不予退回。
4、组织评选: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服务委托合同书并按合同条款付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 0731—******
电子邮箱:fgwqyc@hunan.gov.cn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第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处(邮编:410004)
******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