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宏庆沥青搅拌站项目
|
闽侯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部分厂房,总租赁面积4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
|
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处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设计要求。原料输送、计量、投料以及骨料输送方式均采取封闭式,烘干、沥青废气以及筛分破碎粉尘等经密闭收集后处理达标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NOx、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日处理规模5t/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限值后,回用于厂区绿化;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侯县竹岐乡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夜间不运营,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污染源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排放限值。
(四)废骨料、沥青铣刨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焦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
|
******小学段)
|
闽侯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祥谦镇、尚干镇,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桥梁、电力、通讯、给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其中道路工程主要建设:起点位于榕泰路口,下穿现状福银(京台)高速公路,并与规划福州至福清快轨******小学顺接现状双向4车道水泥路,长6.9km,宽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沿线设置8座中小桥,其中新建桥梁7座,分别为兰一桥(桥跨2-13m,长26m,宽51.5m)、兰周二桥(桥跨2-10m,长20m,宽51.1m)、青口一桥(桥跨3-13m,长39m,宽48.15m)、青口二桥(桥跨3-20m,长60m,宽49.5m)、吉山一桥(桥跨1-20m,长20m,宽50m)、吉山二桥(桥跨1-20m,长20m,宽50m)、垮山桥(桥跨3-20m,长60m,宽50m);拼宽桥梁1座,为宏屿桥(桥跨1-10m,长20m,宽56.5)。沿线设置3座人行天桥,分别为K0+411.5、K0+860.0、K6+834.5人行天桥。
|
(一)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对《报告表》中所列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改装隔声窗等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并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街道一侧范围内执行 4a类标准;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为主,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边界外35米范围内执************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分贝、夜间按50分贝执行。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桥墩施工应采用围堰灌桩,产生的钻渣、泥沙及其它废弃物应清运到岸上指定地点处置,灌桩出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弃方运至渣土主管部门指定的弃土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和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