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30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30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230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5]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30通武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5]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两部分组成(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补助60%及地方政府自筹40%,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抚顺市新宾县境内,起自前进村东侧(国道通武线K77+273),止于蓝旗朝鲜族村东北侧(共线国道饶盖线K1406+233),路线全长9.38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最多为1家;如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已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各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如再次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700日历天(2025年12月20日~2027年11月20日),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及批复:2025年12月20日~2026年2月20日;工程施工(含施工期勘察设计服务):2026年2月20日~2027年11月20日。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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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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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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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成员单位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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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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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24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6亿元。
2.在近3年(2022年-2024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12亿元。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净资产不得为负,且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应分别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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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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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2项业绩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主线里程长度不少于7.2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内容须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通信)及沿线设施、绿化)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任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主线里程长度不少于7.2公里且合同额不少于2.2亿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工程内容须同时包括路基桥梁工程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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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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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授权委托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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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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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且是投标单位在册的人员,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主线里程长度不少于7.2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内容须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须包含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沿线设施、绿化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个主线里程长度不少于7.2公里且合同额不少于2.2亿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工程内容须同时包括路基桥梁工程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且项目任职时间不少于24个月,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项目总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主线里程长度不少于7.2公里且合同额不少于2.2亿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项目任职时间不少于24个月的项目,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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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最多为1家;如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已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各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如再次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招标组织实施机构、初步设计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9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等公告发布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5.3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抚顺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s://fssjtj.fushu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服务中心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青年路9号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万泉商业中心705室
联系人:姚女士、喻女士、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平易平台技术支持:400-998-00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