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餐饮服务部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有限公司餐饮服务部食材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16818
2.******有限公司餐饮服务部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00元/年。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控制价:统一折扣报价不得超过9折(折扣费率90%)。采购人将按照商品同类同质的原则询价,根据哈尔滨市区域内二家大型超市一家生鲜超市(例如:家得乐、比优特、地利生鲜)同类同质商品三家市场平均价9折(折扣费率90%)作为最终定价的参考(具体品牌/产品由采购人从中选定),采购人对供应商具有最终定价权。折后单价包含食材、配送服务、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全部费用。
6.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7.采购内容: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后勤伙房提供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预包装、粮油类、干调、腌酱、饮料、啤酒、乳品等供应服务。
8.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供货质量、产品价格等因素进行考核,考核优秀可续签合同,总体配送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0.服务地点:群力新城小区北区综合楼、群力新城小区中区11栋一爱味道加工间
11.付款方式:以供应商的中标折扣费率为准,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据实结算。结算价格须包含商品价款、税金、运输装卸、包装、更换等售前、售中、售后全部费用。45天为付款周期,乙方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送货单,甲方收到发票及送货单后进行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对列入上述行为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00至2025年11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传至相应位置。
3.上传成功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860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前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 ******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注:汇款时须备注一爱餐饮服务部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转账)
5.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将在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文件递交;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
6.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平台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16818)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 招标编号。(示例:XXX公司CG-******-16818)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 万元以下 按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按5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按2000元/次收取
500万元(含)以上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电汇至以下账户。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613;
行号:******114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33-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杨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