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执法记录仪及视频会议相关设备 |
| 采购单位 | ******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临沧市 | 公告时间 | 2025-11-1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11-20 06:00:00至2025-11-25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9.723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文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汀旗路1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南天商贸城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执法记录仪及视频会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6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5-X1-00826-JHZB-0024
项目名称:采购执法记录仪及视频会议相关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29.7234
最高限价(万元):29.7234
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
计划采购执法数据采集设备10台、4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版)65台、会议调音台1台、视频矩阵1台及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具体技术参数、功能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交货安装地点:临沧市八县区相关单位(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三)交货安装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数量完成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工作,确保所有设备均能满足使用要求,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承担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质保期满前的一切费用。
(四)质量要求:本项目采购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必须为原装、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及产品的出厂标准要求,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如所供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由供应商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五)供应商所投设备的质保期、质量保障及售后免费服务保障时间不低于三年,该设备厂家规定的质保期,高于三年的,以设备厂家的质保期为准。
(六)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在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仅收取成本费用;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现场售后服务需求后,须于2小时内响应,并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七)技术培训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操作人员现场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简单故障排除、常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确保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具备独立操作使用设备的能力。
(八)项目验收要求:包括到货初验、系统联调联试、最终验收。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交付前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调试件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采购设备(包括备品备件)的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确保所采购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其价格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1)采购执法记录仪及视频会议相关设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询价,其参加询价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20 06:00至2025-11-2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6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11-26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一)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的推荐方式
本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4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版)。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二)获取询价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须在本项目规定的“获取竞询价文件”时限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完成“注册”、“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绑定数字证书(CA)”等流程后,即可线上获取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2.供应商已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过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根据自己需求,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自主选择CA办理方式,其中:
方式一(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为******/cms/yztlccb.html,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
方式二(云南CA):CA申领链接为******/,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672-7666(紧急办理CA电话:******)。
3.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将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进行项目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
1.本项目为云南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 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的要求编制、加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后,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未按规定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竞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应提前调试好网络、音视频设备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在系统上等待通知,并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及签字”等开标流程。
(三)其他
详见询价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汀旗路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南天商贸城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文甜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