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对平潭竹屿湖五星级酒店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下述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国内公开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平潭竹屿湖五星级酒店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
2.项目编号:FJTP-FJTC******3
3.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包1:
合同包最高限价:896504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 | 合同包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1 | 平潭竹屿湖五星级酒店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 | 1项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自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事项止 | 896504 |
注: ①根据《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收费标准的40%计取,暂以本项目概算金额56736万元为计费基数,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暂为896504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500-0)×5.3‰ (1000-500)×4.8‰ (5000-1000)×4.5‰ (10000-5000)×4.3‰ (30000-10000)×4.0‰ (50000-30000)×3.8‰ (56736-50000)×3.5‰]*1.0(专业调整系数)*40%=896504(元)。 ②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内容,在充分了解采购人要求和费用计取规则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供应商所有风险因素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内,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③本项目投标报价仅用于评标使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最终以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送审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根据《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计取。 ④本项目首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80%,否则按废标处理。 ⑤本项目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60%,否则按废标处理。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3、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如供应商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search/cr/)。须同时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三个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扫描件或完整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及查询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愿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9日1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00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ome)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本采购项目******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备注:
①潜在供应商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ome)的“新用户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注册材料后,在本网站招采信息界面找到相关招标项目,根据公告内容获取标书。
②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平台操作手册”→《平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进行仔细阅读,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400-870-5191、0591-******)。
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本磋商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潜在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为准。潜在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91)。
线下解密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项目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设置开标会场,诚邀供应商到场参加开标会。
6.2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45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7、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7.1 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7.2 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0元。
7.3 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形式
8、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补充通知(若有)及后续公示信息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ome)、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3.0(网址:******/#/home)上发布。
******银行账号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 号:1180 8010 0100 1044 92
注明用途:“******3投标保证金”
10、单位相关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号楼5层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591-******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20
联系人:郑仁栩、黄滨、唐玮
电 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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